主办: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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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2006年12月28-29日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论坛活动背景:
2005年12月22日“首届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论坛”在北京开幕,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教育部、司法部、团中央、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论坛顺利圆满的举行,在国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吸引了北大、清华、人大在内的关注生命教育的67所学校的目光,200名专家及教育界人士参与并积极探索了生命教育在中国的现状、发展及具有中国特色的生命教育体系和模式。首届论坛确定了“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论坛”每年一届,固定于每年十二月底,在全国各地城市、港澳台地区及有生命教育友好合作的国际城市相继举办;并在全国大力推动生命教育的系列活动:如2006年5月19日在北大举办的“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巡回演讲”,400多名学生踊跃参与了该活动;2006年7月6日在苏州举办了“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教师高级研修班”。以苏州教师为主、全国20个省、市重点大、中、小学校的500名教师参与;2006年11月在北京成立了“中华青少年(北京)生命教育基地”。
第二届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论坛
本届论坛是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教育部、司法部、团中央、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面最广的青少年生命教育公益活动,党和相关国家部委领导人将参加活动开幕典礼。
本次活动中,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凤凰卫视等几十家电视台、报刊将相继报道,数百家网站也将陆续转载,宣传受众人数逾亿。现已邀请全球权威青少年生命教育专家、学者、以及全国各省、市主管教育政府官员及校长参与(约300人)。
时间地点
2006年12月28-29日 中国北京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青团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承办: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培训交流中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协办:(拟邀支持单位)
联合国儿童发展基金会
北京市委市政府
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
中央统战部
全国工商联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世界华人摄影协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
特邀学术支持单位: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
本届论坛公益战略合作伙伴(拟邀):
美国花旗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美国友邦保险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耐克 李宁有限公司
伊利集团 蒙牛乳制品有限公司
戴尔 联想电脑
海尔集团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宝洁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讯 健康元药业集团
公益支持媒体(欲拟邀):
CCTV 北京卫视 凤凰卫视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上海卫视 浙江卫视 河南卫视等30多家省、市级电视台
新华社人民日报 中国青年报 中国教育报 北京青年报 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日报 北京日/晚报 京华时报等30多家新闻报道单位
中青网 YaHoo 网易 搜狐 中国公益营销网 腾讯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生命教育网 百度等40家网络媒体联接
特邀嘉宾(拟邀):
赞助项目内容:
赞助类型 |
赞助数目 |
赞助金额(国内)RMB |
赞助金额(国际)US |
备注 |
特邀首席钻石级
赞助商 |
独家 |
500万 |
620,000 |
战略合作 |
首席赞助商 |
6家 |
50万 |
62,000 |
协办单位 |
慈善晚宴赞助商 |
独家 |
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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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活动指定赞助商
(含场地、礼品、奖品、实物) |
5家 |
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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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宣传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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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家 |
平面、电视、网络、专题宣传报道不低于5次 |
特邀公益支持媒体 |
★★★★★特邀首席钻石级赞助商(独家全程赞助)
享有“生命教育论坛”冠名权,并列为特邀协办单位,组委会印刷公布的文件、文本、网站、新闻发布会背景板及媒体报道均以上述名称方式出现;
享有以活动一分论坛全程策划、参与权,专家及嘉宾邀请由组委会协调;
享有组委会颁发的“全国青少年生命教育公益活动钻石战略合作伙伴”的授牌;
享有我会以企业名称或个人命名的“XXX生命教育基金”;
专为企业成立“生命教育基金”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基金成立仪式,将邀请多位主流媒介资深记者与重要嘉宾出席发布会;
企业享有颁发“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特别贡献奖”
企业负责人享有“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爱心慈善家”奖
请企业领导人为相关获奖者颁奖
参加本届论坛活动的各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在自制的专题节目或专栏中,30家以上媒体对首席全程赞助冠名企业或企业领导进行采访报道
赞助机构首席代表列入开幕式主持人介绍嘉宾、贵宾名单,主持人在论坛开幕式闭幕式中对钻石级赞助商予以鸣谢
开幕式前赞助商机构首席代表在VIP贵宾室与会嘉宾面谈及合影留念,优先享受相关活动提供的各种重要资源,优先利用相关活动创造的各种商机
10万册印有企业标志、名称生命教育宣传海报,拟在300所大、中、小学校发布;
论坛间隙播放企业宣传资料片(DVD:由企业提供)
在举办活动场地四周为赞助单位发布数块喷绘广告展示板(具体协商);
在举行相关活动期间,在醒目位置悬印有赞助单位的名称或祝词的悬幅或横幅(根据场地实际尺寸制作)
随同会议资料发放企业宣传资料
在“我会网站宋庆龄基金会(www.sclf.org)及我交流中心网站开通后”较显著位置发布单位名称或LOGO各一年;
2007年度生命教育以下系列活动冠名、参与权,分别有:
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全国高校巡回演讲
全国青少年生命教育高级教师研修班
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家长公益大讲堂
★★★★首席赞助商(6家)
享有“生命教育论坛”分论坛冠名权,并列为论坛协办单位,组委会印刷公布的文件、文本、网站、新闻发布会背景板及媒体报道均以上述名称方式出现。
享有组委会颁发的“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公益活动最佳协办单位”授牌
企业享有“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最佳协作奖”荣誉
企业负责人享有“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爱心慈善家”奖
请企业领导人为相关获奖者颁奖
参加本届论坛活动的各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在自制的专题节目或专栏中,20家以上媒体对首席赞助企业或企业领导进行采访报道
赞助机构首席代表列入开幕式主持人介绍嘉宾、贵宾名单,主持人在论坛开幕式闭幕式中对特邀赞助商予以鸣谢
开幕式前赞助商机构首席代表在VIP贵宾室与会嘉宾面谈及合影留念,优先享受相关活动提供的各种重要资源,优先利用相关活动创造的各种商机
印有企业标志、名称生命教育宣传海报,拟在300所大、中、小学校发布;
论坛间隙播放企业宣传资料片(DVD:由企业提供)
在举办活动场地四周为赞助单位发布数块喷绘广告展示板(具体协商);
在举行相关活动期间,在醒目位置悬印有赞助单位的名称或祝词的悬幅或横幅(根据场地实际尺寸制作)
随同会议资料发放企业宣传资料
在“我会网站宋庆龄基金会(www.sclf.org)及我交流中心网站开通后”较显著位置发布单位名称或LOGO各半年;
2007年度生命教育以下系列活动单项活动(3选1)的参与权
★★★慈善晚宴赞助商(1家)
做为晚宴唯一指定企业,现场可根据企业logo做相应布置,可做成“中华青少年生命教
论坛×××慈善之夜”
晚宴致辞
主席台背景版印制企业形象、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
会场通道摆放企业广告、企业宣传资料
会刊登载企业形象或者信息
晚宴间隙播放企业宣传资料片(DVD:由企业提供)
企业享有“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最佳协作奖”
企业负责人享有“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爱心慈善家”奖提名
请企业领导人为相关获奖者颁奖
赞助机构首席代表列入开幕式主持人介绍嘉宾、贵宾名单,主持人在慈善晚宴开幕、闭幕中对特邀赞助商予以鸣谢
优先享受相关活动提供的各种重要资源,优先利用相关活动创造的各种商机
在举行相关活动期间,在醒目位置悬印有赞助单位的名称或祝词的悬幅或横幅(根据场地实际尺寸制作)
★★论坛活动指定赞助商
☆场地、礼品赞助
合作回报:
赞助方向嘉宾提供的礼品、手提袋可带有赞助方形象广告。
活动现场为企业提供一个易拉宝位置.
企业自行策划的符合“论坛”要求的多种宣传形式。
在论坛会刊上刊登一期整版的宣传介绍.
☆实物赞助
赞助方式:提供企业产品作为“论坛”期间用品发放
赞助金额:以实物计算
合作回报:
配合活动的宣传报道,由XX企业为本次论坛活动提供实物赞助
活动现场为企业提供一个易拉宝位置.
企业自行策划的符合“论坛”要求的多种宣传形式。
在论坛会刊上刊登一期整版的宣传介绍.
★论坛活动特邀公益支持媒体单位:
(另案执行)
『赞助单位共享权益』:
对于捐助企业有特殊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172号文件,“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论坛通讯册一份
论坛宣传册:10份
论坛VCD光碟:10份
[特别提示]
以上所有回报细则为组委会基础回报,最终回报条款可根据赞助商需要进行商谈并作适当调整并以合同签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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